云南省高标准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3-12-04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探索创新,切实把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作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着力为后续科学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筛、评、控、禁、减、治”等工作打牢根基。经过前期摸排、现场核查、分级审核,云南省现已高标准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共排查企业4302家,确认纳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范围企业710家,涉及13个行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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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利推进统计调查工作,保障工作时效和数据质量,云南省从调查对象排查筛选、人员保障、技术帮扶、数据审核等多方面着手,持续创新工作,有效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放源统计调查名录、排污许可单位名录和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等,通过“州市排查—省级补充—州市复核”的“一上一下”确认方式,完成省、州(市)、县(区)三级排查清单整合,确保122个统计调查行业范围内企业全面覆盖。

       二是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各州(市)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的沟通联络,各县(区、市)尽量保障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了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是组建了省级统计调查工作技术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程指导各州(市)开展调查统计,对昆明等重点州(市)进行现场帮扶;组建了数据质量审核组,对每个州(市)每种涉及的调查类型均开展了5%以上的审核抽查。

       四是印发了《云南省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方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现场审核的通知》,在系统审核的基础上,开展了统计数据的抽查审核,严把统计质量关。同时,严格按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积极落实各地市级、县区级审核要求,全省地市级抽审比例达51.13%,县区级抽审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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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云南省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秉持“筛、评、控、禁、减、治”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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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作者:张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