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相关要求,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加强便民利民举措,采取函审(非现场审查)的方式,在申请单位提供现场视频录像和承诺书后,组织相关州(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专家对省生态环境厅已受理的危险废物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全力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复工复产。
截至2020年4月8月,疫情期间共向相关申请单位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查事项告知书》10份,开展了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函审工作,向厅固化处报送了7份技术审查意见,支持省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尽早复工复产。